重庆市合川区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

引进对象

在基础教育领域,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年8月31日),自愿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界定的A类、B类、C类区外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重点引进在区外初中、高中教育教学一线的成熟型优秀教师。人才分类如下:

A类:指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出色成绩,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名师名校长。如: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同等层次教育人才。

B类:指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或学科教学等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在省(市)级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名师名校长。如:省(市)级特级教师,省(市)级名校长、骨干校长、卓越校长,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及同等层次教育人才。

C类:指在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如:省(市)级骨干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市)级赛课一等奖获得者及同等层次教育人才。

引进对象待遇

(一)充分尊重引进对象岗位选择意愿,优先安排到城区优质公办学校相应岗位。

(二)保留其在原工作单位获评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按照我区标准发放工资待遇,并按照《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规定的数额享受安家补助、教研资助、生活资助等。

安家补助。分别给予A类、B类、C类教育人才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为税前金额,分5年平均发放,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且年度考核等次确认为合格以上之后即兑现年度安家补助。

教研资助。分别给予A类、B类、C类教育人才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教研资助。教研资助可以在5年内根据需要分批次申请使用,经评审确定后拨付,专项用于课题研究、教学交流、研修培训、工作室建设和团队建设等。

生活资助。分别给予A类、B类、C类教育人才连续5年元/月、元/月、元/月的生活资助。生活资助自引进手续办结后的次月开始计发。

(三)对引进对象的配偶和子女工作、学习安置问题,原则上按照条件相当、适当照顾的原则办理。

敲黑板——对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教育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签订协议,补助资助金额和其他待遇保障都可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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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和方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来合川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请于7月20日前填报《重庆市合川区高层次教育人才聘用申请表》(下载方式见文末)并将印证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绩材料、教学成果等)电子件一并投递指定邮箱(填报后请及时电话反馈,便于确认)。

(二)评估认定。我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人才等级认定,结合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和方式。

(三)考察考核。我区相关部门组织拟引进对象结合实际开展考察考核、双向选择、体检等工作。

(四)聘用入职。我区相关部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引进对象编制、待遇和配偶、子女入职入学相关事宜。

《重庆市合川区高层次教育人才聘用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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