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半个月四川首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全面

封面新闻记者柴枫桔

10月10日,年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培训暨动员会在成都召开,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规定和《四川省总河长令》(第2号)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将在3个市(州)同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

此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主要围绕河湖长制“五大体系”和“六大任务”,重点对进驻县(市、区)党委政府、河湖长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落实,各类警示片披露、部省暗访发现涉河湖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已牵头组建进驻式督查工作组,将于10月17日至30日进驻广安市武胜县、乐山市夹江县、自贡市大安区开展督查工作。进驻期间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查、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问题移交、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督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公众监督。

据了解,五年来,四川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大体系”,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深入开展“五项行动”。通过重拳治乱、清存量遏增量,推动一大批河湖顽疾得以有效解决,河湖面貌得到历史性好转。但随着全省河湖长制纵深推进,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如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缺位,河湖管理保护流于形式,河湖保护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足,联防联控联治未有效落实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持续提升。

为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全面打造四川河湖长制3.0版本,四川将在工作重点、激励机制、考核体系、督查方式、暗访检查、流域协调等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其中,创新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解决涉水涉河湖环境突出问题的关键举措,可以全面了解被督查地方真实情况,以“解剖麻雀”精神去查找问题根源,倒逼各级河湖长、河长办、河湖长联络员单位、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切实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同时,通过对3个县(区)的集中督查,将警示和震慑作用由点到面辐射至3个市级层面,进一步加大河湖问题的治理和管护力度的提升,增强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责任意识。

此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为全国首创,将有力推动全省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四川将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办法,积极建立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长效机制,每年选择3-5个县(市、区)开展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5年内实现全省21个市(州)进驻式督查全覆盖,为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更“有能”“有效”提供坚强的督查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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