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任海杉记者游伍琼)随着万尾鱼苗顺着流水游向江水深处,嘉陵江流域的渔业生态又增添了新活力。11月25日上午,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水产渔政局等部门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向嘉陵江及其支流复兴河、长滩寺河投放花鲢、白鲢、黄颡鱼、中华倒刺鲃、华鲮等鱼苗万尾。
据悉,举行增殖放流活动是武胜县检察院助力“千里嘉陵,武胜最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守护嘉陵江这湾碧水,武胜县检察院全面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成效显著。
实行专业化监督有效惩治环境侵权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嘉陵江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年以来,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等刑事案件45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督促电捕鱼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万余尾,涉案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29万余元。
督促有关部门积极依法履职。牵头建立由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沿江12个乡镇组成的武胜县嘉陵江生态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定期通报嘉陵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护好嘉陵江生态环境。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提升监督刚性。对在河道非法采砂,江(河)岸非法采石,侵占河道围堰养鱼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与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行动4次,摸排问题线索10条。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6起,移送上级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起。
践行恢复性司法实现修复与处罚并重
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是生态修复的最佳方式,能有效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恢复重要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近年来,武胜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场。向嘉陵江及支流增殖放流花鲢、白鲢、黄颡鱼、中华倒刺鲃、华鲮等鱼苗共计万余尾。
深入开展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打击的最终目的在于教育警醒,年以来,武胜县检察院以增殖放流活动为普法课堂,通过违法行为人现身说法、集中销毁作案工具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3场,观摩群众余人次,起到了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作用,切实提高了全县人民公益诉讼工作知晓度和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聘任“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向嘉陵江沿岸热心生态保护的20名渔民代表颁发“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聘任证书,邀请沿岸渔民加入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队伍,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净化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土壤,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守护嘉陵江生态环境,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推行社会化治理提升生态保护整体效能
积极构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与武胜县总河长办公室对接,在武胜县增设河湖检察长,武胜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分别担任武胜县七条重点河流“河湖检察长”,开展联合巡江(河)行动和线索摸排5次,针对河湖保护现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专题调研报告2次,并针对流域现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探索建立多部门生态保护大格局。与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加强嘉陵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助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办案联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业务交流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执行监督保障机制,举行联席会10场。与县法院、县财政局会签《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探索性地将行政机关根据检察建议所作的涉及公益诉讼的行政处罚款项纳入公益诉讼资金来源,督促违法人交纳生态修复赔偿金29万余元。
深化川渝合作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与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跨省协作3次,形成区域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局面。与重庆市检察机关共建川渝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探索生态治理和修复有效措施,打造生态保护样板。(武胜县人民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