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治理保护嘉陵江重庆广安检察机关共建示

□任海杉

为进一步保护嘉陵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5月20日上午,由广安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共同举办,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川渝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嘉陵江武胜段)启动仪式”在武胜县举行,来自两地12家检察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武胜县相关人员、群众代表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共建基地

开启生态保护新模式

当天,示范基地共建方广安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武胜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共同为“川渝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嘉陵江武胜段)”揭牌。

据了解,该示范基地集渔业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按照“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开展工作,由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者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普法宣传教育等活动,努力建设成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和法治教育基地。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汤华钧介绍,举行这次活动,是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长江保护法》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跨区域协作机制”关于“协同生态修复监督”的具体要求,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强化嘉陵江流域生态大保护,推进两地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

“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共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开启了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新模式,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遏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到积极作用。”武胜县委副书记朱斌说。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李燕表示,希望两地检察机关“左右岸同行、上下游同步”,合力打造好川渝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上游段(武胜)和下游段(合川),形成协同治理保护的“统一战线”,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的检察服务。

启动仪式上,违法行为人蒋某还以自身违法案件为案例现身说法,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争做生态文明建设守护者。

增殖放流

投放万尾鱼苗

当天上午10时10分,两地检察机关还开展了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共同见证下,陆续将万尾鱼苗中的第一批次30万尾鱼苗投放入嘉陵江中,第二批次鱼苗将在本月内投放到位,投放的鱼苗主要为鲢鱼、鳙鱼、华鲮等鱼类,以此保护嘉陵江生物资源多样性。

据了解,此次购买鱼苗所需的19万元采购款,均来自武胜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所办理的嘉陵江公益诉讼案件违法行为人生态赔偿专项资金。通过专款专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让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此次开展联合增殖放流活动,标志着该示范基地正式启用,意味着重庆、广安两地检察机关对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进入了新阶段。”武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陶瑜说,两地检察机关将认真践行“恢复性执法及司法”理念,着力打造好示范基地,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形成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体效应。

联合巡江

形成同防同治新局面

随后,两地检察机关与武胜县相关人员还开展了联合巡江行动,他们乘船巡查嘉陵江沿口镇至石盘镇江段,重点查看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入江口排污整治等情况。

据了解,此次联合巡江行动是落实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建立的《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具体举措。去年4月,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及下辖各基层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签订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并启动了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联合专项监督行动,为联合保护嘉陵江提供了制度保障。

两地检察机关相关人员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担起责任,针对两地境内嘉陵江干支流域的渔业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重点开展协作工作,形成区域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局面,共同筑牢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05-:51:13: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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