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高珊通讯员武胜华)“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公众出行意愿强烈,旅游景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人员聚集,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火灾风险加大。为确保全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4月29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五一”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意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社会单位应组织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
二、旅游景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应提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用火、用电、吸烟行为的管控,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三、社会单位、施工现场及室外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及时清理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现场滴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遇有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并加强防火巡查。
四、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层的巡查和维护,发现墙体破损要派专人看护,及时修补;禁止在高层建筑墙体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五、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放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关闭电源、气源和门窗,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控,确保小区、楼宇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要携带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自驾车辆要提前检查油路、电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往车外抛扔烟头;停放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行车时不占用应急车道,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
七、进入宾馆饭店、影剧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陌生场所,要提前熟悉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周围环境,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八、外出游玩,请自觉遵守文物古建、旅游景区禁火禁烟规定,不在山林景区生火野炊、吸烟,不到自然条件复杂的山域、水域爬山、野游。
九、发现火情,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及时拨打“”电话报警。